喪葬是人生禮儀的終結。當一個人走完人生旅途,最終告別社會時,親戚友人要哀悼、紀念、評價亡人,寄託哀思。喪葬包括殮殯葬拜誦哭泣等一系列的儀禮。在程序上漢族地區有小殮、大殮、報廟、殯、引發、葬、祭七、守靈三年等;喪禮器具有喪葬玉、哭喪棒、喪盆、招魂幡、紙錢、紙馬、供花等;喪式有土葬、火葬、水葬、天葬、風葬、塔葬、懸棺葬等多種。另外關於喪服、超度亡靈、哭喪、送葬都有諸多的形式與規定。
原始社會初期,人們並不掩埋同類的屍體,而是棄之荒野。 《易·繫辭》:“古之葬者,厚衣之以薪,葬之中野。”孟子說:“上世嘗有不葬其親者,其親死則舉而委之於壑。”在萬物有靈觀念的作用下,人們認為死者也有靈魂,並把死者的靈魂稱作鬼魂。人們把因意外事故而夭折者稱為死,即其生命徹底完結; 而對那些正常死亡者,則認為他們的生命並沒有死,而是轉化成為另一種形式,變成了祖先。而祖先又具有種源的意義,就像一粒成熟的種子,它既是生命的終點,又是生命的起點。人的生命是一個圓形的循環過程,人們對死者祖先的崇拜,也就是對生存、繁殖的崇拜。從這一角度,可以說喪葬禮儀是中國人的生命觀、生殖崇拜的體現。考古發掘證明,早在1.8萬年前的舊石器時代晚期,處於母系氏族社會早期狀態的山頂洞人已把自己居住的山洞的深處用作公共墓室。其屍體上及周圍撒有紅色的赤鐵礦粉屑,正是人們生命循環觀念的體現。人們認為人的生命從母體的大洪(紅)水中誕生,死後還回到紅色中去,回到誕生的處所去。在距今7000-5000年母系氏族社會繁榮時期的黃河流域仰韶文化遺址中,發掘了2000多座墓葬,其中大多數是土坑葬。這些葬坑都距居住區不遠,是公共墓葬。死者的頭都朝同一方向,這也許是人們心目中鬼魂應飛升的方向。對於夭折的人則以瓦罐等盛放屍體,蓋上留有供其鬼魂出入的孔,將他們埋於住房附近,不得進公共墓地。因為夭折者不能成為祖先,不具備作為氏族種源的資格。到了原始社會末期,土坑葬已遍及黃河流域、東南沿海及東北廣大地區。與父系社會相適應,出現了一男一女或一男多女的合葬現象。黃帝至夏商時的喪葬已出現了棺槨槨,《禮記·檀弓上》中就有有虞氏瓦棺,夏后氏槨週,殷人棺槨的記載。這一時期還對塚墓的尺寸進行了規定:商湯之塚“方各十步,高七尺”(《史記·殷本紀》)。
周代是喪葬禮儀的成熟期。 《中國風俗史》有:“喪葬之禮節,皆整頓於週。由貴賤親疏,而有種種差別。其中情之厚,世界所未見也。周公立制,節目詳備,哭泣擗踴皆有法。”人死則必先复。這是為死者招魂的儀式。招魂時由複者拿著死者的衣服,一手執領,一手執腰,面向幽冥世界所在的北方,高叫死者的名字,叫他的靈魂回來。這樣反復多次,再由另一個人接過衣服給死者穿上。這一儀式表示為挽回死者的生命而作最後一次努力。招魂之後是為死者沐浴,修剪頭髮、指甲,以示潔淨反本。含飯是在死者口中塞上珠、玉、米、貝等物。周代典制規定,天子飯黍含玉,諸侯飯粱含璧,大夫飯稷含珠,大子之士飯粱含貝,諸侯之士飯稻含貝。人死後第二大,正式穿著入棺的壽衣,禮儀社稱為小殮。諸侯五日小殮,天子七日小殮,小殮之時,死者的近親撫屍擗踴(搥胸頓腳)痛哭,表示極度悲痛。小殮過一天,舉行入棺儀式稱大殮。大殮禮畢,稱既殯。周代喪禮關於居喪守喪的規定是:上自天子下至庶人,無貴賤上下之別,凡父母君師之喪,皆以3年為定例。父母之喪叫制喪,君之喪叫方喪,師之喪叫心喪。喪服則由親疏論其差異,首先父母之喪著斬縗之服25月,謂之3年之喪,實際上是兩週年加上第三週年的頭一個月。斬縗裳是苴絰即粗麻編的帶子兩根,一根系在腰上,一根系在頭上以圍髮束冠;杖則是後世稱的哭喪棒,只有孝子用杖;冠繩纓指以麻繩為纓的喪冠,冠身也用粗麻製成;營屨,是用營草編成的草鞋,粗陋而不作修飾。斬縗裳用最粗的生麻布製作,都不縫邊,用以表示哀痛之深。 3年喪期中,飲食也有限制。據《禮記·間傳》記載,首先絕食3天,到既殯以後才喝一點粥。 1年以後可以食菜果,2年以後可以用醬醋調味,喪期滿才能飲酒食肉。其次,祖父母、伯叔父母、昆弟之喪,著齊縗之服13月,謂之期喪。齊縗也是麻制喪服,較之斬縗所用麻布稍細,衣服的邊縫齊。第三是從父昆弟之喪,著大功之服9月。喪服為布製。第四是再從昆弟、外祖父母之喪著小功之服5月,喪服為白麻布。第五是三從昆弟之喪著緦麻之服3月。這是最輕的一種喪服,用最細的麻布製成。除父母之喪外,王崩,群臣諸侯皆居喪3年,嗣王不親政,謂之諒闇,百官皆聽於冢宰。諸侯死也如此。周代喪禮的差別是天子七日而殯,七月而葬;諸侯五日殯,五月葬;大夫三日殯,三月葬。
兩漢時期,喪葬禮儀發生了一些變化。首先是服喪三年已經極其少見,不論是為父母還是為諸侯天子,人們都不再遵守三年服喪的舊制,漢代沒有明確制定服喪的規定,一切聽憑個人自己的安排,政府不提倡也不禁止。第二個特徵是文化滲入到喪葬當中,禮儀的成份減弱。出現了輓歌、行狀、碑文、墓誌銘。還出現了為墳葬相地吉凶的堪輿。隨著宗法制的實行,宗族祭祀的興盛,出現了墓上種柏與作祠堂。墦間之祭起於週人,而漢人尚墓祭。漢人以宗廟之禮,移於陵墓。大臣到陵墓告事於先王之靈,官吏到祠堂會宗族故人,有大官供奉帝王,又有帝王為臣子祭祀的。人情所趨,形成風氣。兩漢時期的喪葬氣氛是自由的,不像周代喪禮氣氛緊張,要求刻板。通過喪葬也可以體會到兩漢時期的開放精神。
魏晉南北朝時期,輕視禮法,喪期不廢樂,不禁酒肉,甚至可以國卹宴飲。這一時期出現了停喪不葬之俗和遷葬之俗。迷信也很盛行,認為活人有病是死人作祟,要開塚剖棺洗枯骨,名曰除祟。這一時期厚葬之俗最盛。相墓術很盛行,出現了相墓大師郭璞及其著作《葬經》。 《晉書·郭璞傳》稱郭璞葬母於暨陽,離水有百步,其後果沙漲數十里。晉明帝曾微服觀看以郭璞《葬經》為宗旨修建的陵墓。 《晉書·周本傳》載陶淵明聽老父之言,葬其父於牛眠之地,終於成為三公。 《南史·齊劉后傳》、《南史·荀伯玉傳》等對孔恭、高靈文及富陽人唐寓之祖父之相墓,也都有記載。此時的相墓術引發出了種種迷信的說法,更被後世附會,以為窮達壽夭,都是卜葬的結果,於是為了趨吉避凶,有長久淹泡屍體不葬的,有葬後認為不利再卜葬遷墓的。
宋代喪禮盡廢。士大夫居喪,食肉飲酒與平日一樣,也沒有人見怪,甚至喪禮中必有一項是壽宴,服喪者以大吃大喝祭祀死者,有的以娛屍以樂,有的乘喪即嫁娶。當時信佛,凡有喪事無不供佛飯僧,說是為死者減罪資福,使升天堂,不這樣就會下地獄,受剉、燒、舂、磨之苦。喪事必請和尚設堂唱經,超度亡靈。宋代喪祭用紙錢。紙錢起源於漢代埋瘞錢,南齊東昏侯始實行之。唐玄宗時,王璵為祠祭使祈禱,或焚紙錢。五代以來,寒食節野外祭奠都用紙錢,到宋代,紙錢已盛行於民間。火葬之俗,宋代最盛。明代,火葬更加普及。
中國殯葬禮儀還包括埋葬制度。春秋時已出現了土丘墳。 《禮記·檀弓上》記載了孔子曾見過四種形狀不同的土丘墳:有的墳頭呈四方形高高隆起;有的墳頭狹長,陡峭而上平;有的寬廣低矮,有的薄而長,孔子為其父母合葬修的墳頭有四尺高,孔子死後,葬地也起墳堆。土丘墳一經出現便流傳很快,並且人們還在墳頭上種樹,以作為標誌,象徵死者生命的再生。秦漢以後,則無墓不墳了。墳墓等級分明,官位越高,墓地越大,墳頭越高。帝王墳墓規模最大,稱為“陵”或“山陵”。最早稱陵的是戰國初期趙肅侯的壽陵,秦代從惠文王起,諸王葬地都取某陵。秦始皇陵在今陝西臨潼,原名酈山,前後修建40年,曾徵發70多萬人從事這一浩大的工程。經過2000多年的風雨滄桑,現在還有64.9米高。土丘墳的形狀從戰國時起以方形為貴。自秦始皇陵直至宋代的帝陵,多是在墓室上劃出一正方形或長方形的基址,然後層層夯築黃土,下大上小,直到一定的高度,封土堆的頂部仍呈正或長方形的平面。整個墳丘像是一個被截去頂部的方錐體。明代開始,帝王墳丘改成圓頂。其上滿栽樹木,以求鬱鬱蔥蔥。
墓式的發展,如今漢族大都實行火葬,少數實行土葬。少數民族則因信仰不同,實行著各種不同形式的墓式。
中國的藏族實行天葬,又稱“鳥葬”。即將屍體支解、剁碎,拌以酥油、粑,撒餵飛禽,當骨肉食盡之時,就是死者的靈魂“升天”了。此俗沿續至今。土族、普米族、怒族、羌族、拉祜族、裕固族、畬族等也行此俗,只是具體葬法不同。
風葬流行於鄂倫春族與鄂溫克族。人死以棺木盛屍,或以柳條樹皮裹屍,擇樹為樁,架棺或屍於其上,任風雨侵蝕,使其速朽,認為這樣可以使死者化為天上的星辰,庇佑後人。此外,基諾族在處理正常死亡的人時,也用風葬。
拾骨葬是壯族的主要葬式。人死後入棺淺埋,三五年後開棺,去骨上腐肉,按坐姿置於陶甕中,以硃砂灑於骨上,甕蓋內書死者姓名,生卒年月,然後埋入家族墳地。拾骨時,以被單罩於棺槨之上,謂鬼畏光,恐其逃遁,由拾骨老人將骨殖入骨甏。
懸棺葬是雲貴川的少數民族中普遍流行的葬式。人死入殮後,懸棺於岩壁之上或崖洞內,即在陡峭的山崖上鑿洞插樁,置棺其上,或尋找天然岩洞、崖縫,置棺其間,低則20餘尺,高達100餘尺。
屈肢蹲葬流行於永寧納西族、廣西瑤族、土家族的葬式。葬法是骨殖呈人蹲坐姿勢,頭略前傾,腰稍弓,兩臂垂交於胸前,呈抱膝狀,雙足彎曲呈蹲式。
以上所舉少數民族的葬式有一個共同特點,即他們都相信有鬼魂的存在。不同的葬式,基於他們對鬼魂的不同認識,採用不同的葬式處置鬼魂。漢族的火化表明,人們大都已不相信鬼魂的存在了。由此可見,在同一歷史時期,漢族和少數民族對葬式與喪俗觀念呈現出時間上的差別。即漢族已進化,而少數民族的觀念則仍停留在古代,如屈肢蹲葬是新石器時期就出現了的葬式。懸棺葬在三國時沈瑩的《臨海水土異物誌》中即有記載:“仍懸著高山岩石之間,不埋土中作塚墩也。”據研究者認為,懸棺葬自春秋時已出現,有的少數民族延襲至今。這也是當今中國喪葬的主要特點。
斷風祭天
斷風即嚥氣,也就是停止呼吸。剛停止呼吸,就在人死的床前燒幾張紙錢,這叫做“燒落氣紙”,這是對“地神”的叩拜;而後在外面放一串鞭炮,這是祭天。祭天的鞭炮聲又一作用是告訴左鄰右舍,老人已“仙逝”,這樣眾人自然會來幫忙。土家俗語“人死飯甑開,不請自然來”說的就是這個理。
上榻入殮
幫忙的人來後,給死人整理面容,重新穿戴後把他置於一塊門板或者是棺蓋上,這叫“上榻”。眾人將榻上的遺體放進置於正堂中間棺材裡的過程就叫做“入殮”。 “上榻”是為了“入殮”更為簡便,但又是一個必需的過程。死人置於榻上可以有很久的時間,但放在床上的時間不宜過久。睡在床上的死人在土家人的眼裡叫睡鐵床,那是後世子孫不孝的表現。
弔唁守靈
這是人死之後最為濃重的儀式之一。土家人的弔唁守靈是在晚上進行的。一到晚上,親朋好友、左鄰右舍紛紛帶著鞭炮或一人或幾人、幾十人前來弔唁,或是獻上花圈,或是到靈堂對著棺材遺像三拜九叩。守靈就是“跳喪鼓舞”,即“跳撒爾嗬”。其舞姿古樸,粗獷熱烈;舞步飄逸痴迷,略呈醉態,很是吸引眼球。從入夜一直跳到次日清晨。這是土家人特有的習俗,由來已久。唐宗史籍記載“巴氏祭其祖,樂鼓而祭,叫嘯以共哀”。
開棺出殯
出殯的這天早上,在風水先生的引導下開棺,其主要的目的是讓親朋好友最後一次瞻仰遺容,這也是一個比較盛大的儀式。至親、好友往往嚎啕大哭,甚是淒切。出殯是將棺材從靈堂移到場壩裡,再從場壩送到墳場。送葬的隊伍是龐大的,幾十人,上百人甚至幾百人,鑼鼓喧天,鞭炮齊鳴。
下逝砌墳
將棺材放入事先打好的井中(安放棺材的長方體土坑)叫“下逝”。在“下逝”前,風水先生先在井中做一場法事,又是向陰間買地,又是替活著的人為死者祈福。儀式結束後,幫忙的人將棺材置於井中掩埋。砌墳是幫忙的男勞動力的事情,即用石頭、泥土砌一個半椎體的土堆。迷信的說法就是為死者造一座房子。
潤七回煞
“潤七”就是從死去的那一天算起每過一個七天就到新的墳地去為死者點燈,燒紙錢,放鞭炮。 “潤七”一共有四十九天,也就是要潤七個七。 “回煞” 是風水先生根據死者的生辰和祭日推算出來的,說是死者去地府報導後要回家來看一看,第一次回家的那一天就是“回煞”。
土家族的喪葬禮儀是繁雜的,繁雜的禮儀中也寄託著對死者的依戀和難捨之情!
嵊泗漁島的喪葬習俗,十分明顯地繼承了吳越古風,具體與寧波沿海相類似,但因地處外海,特殊的地理環境和艱難的生存條件,又使嵊泗漁島的喪葬習俗有其獨特的悲壯淒涼之風。
嵊泗漁遍的喪葬過程中,也有築壽域即俗呼做壽墳、送終、穿壽衣、報喪、守靈、吊儀、喪服、大殮俗稱入殮、開吊、上飯、孝榜、堂祭、出殯俗呼出喪、祭祀山神土地、入穴暖壙、燒草、吃羹飯、剃孝頭、做七、做百日、做週年羹飯、三週年送神主入宗祠,即為上棚又稱進主等一整套禮儀。
在漁島諸多喪葬禮儀中,以出殯中的“獨龍槓”和“仙鶴朝天”等習俗最能體現吳越遺風。
《隋書。地理志》曰:“江南之俗……信鬼神,好淫祀”。在眾多鬼神中尤敬龍宮海神,如龍船起碼是祭祀時所駕之舟。舊時,島上有漁戶出喪,如富裕大戶,靈柩上蓋上一幅紅氈條,窮的小戶蓋條紅布被面,由二人抬出,俗呼為“獨龍槓”也有為官的富戶出殯要用玻璃材套,前伸龍首,後見龍尾。而“獨龍槓”則不管大戶、小戶、富戶、窮戶,皆要用之。
吳、越古民還崇拜鳳鳥仙鶴。 《吳越春秋。勾踐入臣外傳》載,越王勾踐夫人曾吟道:“願我身兮如鳥,身翱翔兮矯翼”。 《吳越春秋。闔閭內傳》載述和越同俗的吳國公主滕玉亡故時,“國人乃舞白鶴於吳市中,令萬民隨而觀之”。
《鶴經》曰:“鶴,陽鳥也”。在吳越沿海漁民心目中,鶴是仙禽神鳥,不僅是鶴壽千年,而且是上古仙人白日飛升時的乘騎之物,可以超度亡靈,升入開堂。嵊泗漁民正是繼承了這種鳥圖騰意識,把對鶴的崇拜與信仰,移用到喪葬禮儀習俗上。如漁島上有人家出殯,一般人家都要在靈柩頂上中端立一白紙所製仙鶴,鶴首仰天,俗呼“獨鶴朝天”,也有子女多或殷富之戶,豎五隻白鶴,則呼“五鶴朝天”。不僅如此,還有在壽材或靈柩兩端預先刻上仙鶴祥雲。漁民寄跡於外海孤島,終年出入風濤,一生艱險勞苦,祈望神島把自己的靈魂引渡飛向瓊樓玉宇的天國仙境。
自古以來,嵊泗漁遍流傳有句悲慘的民謠:“嵊山箱子嶴,十口棺材九口草”。這句民謠,道出了嵊泗漁島所特有的一種悲涼壯烈的喪葬禮儀習俗。
東海無風三尺浪。加上解放前漁船又小又舊,海上遇難傷亡事故進有發生,就要為遇難者舉行“潮魂”儀式。一種是遇難七天內找到遺體的,認為其靈魂還失落在海上,由家人為死者舉行較為簡單的叫魂儀式。夜間,待潮水起漲後,由遇難者親友數人帶上香燭到海邊焚燒,然後由一個人敲著鑼俗呼“敲冷鑼”,由遇難者之妻或兄弟至親,在海灘上邊緩緩行走,邊不斷地喚叫著遇難者名字,喚著“海裡冷冷嗬,回家(屋)裡來嗬”!遇難者兒女或弟妹、或其他至親,在後面答道:“回來口來”!這樣邊應邊走,認為是領來了亡者之魂,由海邊返家。
另一種是海上遇難後七天內未能找到其屍體的,就要舉行“草人招魂”儀式。這種儀式較之找回遺體的“叫魂”儀式更為肅穆莊重,也更為淒慘悲壯。招垢儀式也在夜間漲潮時舉行。先在家中擺設靈堂供焚香燭。同時,在海灘邊搭起招魂用的醮台,供奉預先紮製好代作亡者身的稻草人,身上貼其生辰八字,也須焚香燃燭。並沿著“潮痕”即潮水線擺設供攤,放上祭物,間隔燃凡堆火。請來道士搖鈴作法。遇難者妻兒至親一齊面朝大海跪下遙拜,並按各自與遇難者的輩份與關係,一齊呼喚海上遇難的親人:“某某噯,海裡冷冷嗬,快回家(屋)裡來嗬”!再由遇難者男性親人或弟兄或兒子,身背在海邊舉行招魂儀式祭過的“草人”,一步一叩地走回家,一夜連續三次舉行這種儀式,爾後將此“草人”穿上遇難者生前穿過的衣服,再把象徵“靈魂”的物件安放於“草人”胸前,在靈堂上祭供後入棺,再入墓穴安葬。如“草人”葬後再找回遇難者遺體,即舉行儀式取出草人焚後,再安葬遇難者遺體。這種“潮魂”習俗,在外海漁島這個特定的環境和條件下發生。儘管現在海上漁撈工具比較先進,安全係數在大增加,但海損事故還是有發生,甚至找不回遇難者遺體的現像也還有,因而“潮魂”習俗,在嵊泗漁村還是在流傳著,以寄託生者對亡者的哀思,滿足漁民祭奠親人的一種心理、感情上和文化、習俗上的需求。
此外,由於咱種客觀因素的製約,嵊泗漁島還實行土葬,但各島設法劃地集中安葬,泗礁島上還有了公墓地,許多漁民亡故後也去公墓地安葬,這是漁區喪葬習俗中的一種新的內容,開創了喪葬新風。
殯葬禮儀是傳統禮儀中對後世影響最大的禮儀之一。自其誕生便與祖先崇拜結合在一起,“肩負”著禮教的重任,以葬式、喪禮、喪制替儒家宣揚孝道。喪葬又是鬼靈觀念的產物,對後世迷信的產生起了重要作用。
以東京為例,喪禮一般分兩天在自家舉行。一切由死者的親戚或者單位的人出面安排。這個人先得與全體親屬和包辦喪事的殯儀公司商量具體事宜,選日子要考慮佛教的戒規。日子定下來後分頭通知有關人員。通知哪天舉行“通夜”(守夜),哪天舉行“告別儀式”。告別儀式一般在通夜的次日舉行,一般在中午。
親戚和左鄰右舍以及單位領導要參加通夜和告別儀式,而且要穿黑色的禮服。一般人只要在告別儀式那天去一次就可以了。
通夜和告別儀式的擺設都一樣,不過分好幾個等級,用哪個等級的擺設則根據喪主支付的費用而定,與死者的生前地位沒有關係。
祭壇一般有三層,正中間上方放著死者的黑白照片,兩側放著荷花燈、花籃、鮮花、水果等。棺材放在前列,細節因佛教宗派不同而各異。
通夜原來只是由親屬和鄰居出席的儀式。一般從晚上6點左右開始舉行。近年來一般親友也在通夜那一天來燒香。這樣第二天的告別儀式可以不來。一般人不論哪一天去都要帶燒香錢“香典”。左鄰右舍因為要幫忙,錢可以少出。一般人一次大概出五千至一萬日元左右。通夜和告別儀式那一天專門有人負責收錢記賬。
和尚念完經以後,左鄰右舍和親戚在一起用餐。有的人家分兩次進行。一次是親戚和單位領導。一次是鄰居。還有的人家從火葬場回來後再會一次餐。待參加通夜的人們走後,直系親屬輪班通宵守護在死者身旁,不斷燒香。
第二天的“告別儀式”也有和尚來念經。親戚跟通夜時一樣,坐在祭壇前面,其他人一般站在外面。告別儀式結束後,遺體在親屬的護送下送到火葬場。據統計日本人辦喪事的費用全國平均為208萬日元。其中支付給和尚的念經錢為52萬日元,會餐費為43萬日元。
對遺體的處理習俗
日本人對死者遺體的處置有許多習慣作法。一般男子要剃須整髮,女子要化妝。按照佛式葬禮要頭朝北放屍體,稱名“北枕”。兩手合掌,臉蓋白布,胸上放剃刀,以除魔避邪。有時枕邊還要放一小桌,擺碗清水,並用死者生前用過的飯碗盛滿飯,插上一雙筷子,擺在桌上。直到入殮前香火不斷。入殮時要給死者擦身,最親近的遺屬要給其穿上壽衣或死者生前特別喜歡的服裝,棺內還要放上死者生前喜愛的用品。
答謝禮儀
日本人在辦喪事過程中及喪事完了之後,要向弔唁者、僧侶、牧師、以及其他幫助料理喪事的人表示感謝或回禮。對前來參加“守靈式”的人要設便宴款待;對一同去葬場的人和參加埋葬儀式的人要請到自己家或到飯店吃飯;對司機或火葬場的工作人員等一般要用寫上“志”的小紙袋裝上一兩千日元答謝;對其他幫忙的人要以“交通費”的名義送些錢。對僧侶,要根據誦經的次數、時間的長短等來付酬金。酬金的數額有時是通過聯繫人已事先商定,屆時裝在寫著“禦布料”、“禦經料” 紙袋中敬送。在舉行基督教葬禮時,使用教堂,事後要向其捐款,對牧師要另送酬金,紙袋封面要寫上“禦禮”等。對送香禮錢的人,在葬禮完了以後,要向他們寄送感謝信,並回贈“謝禮錢”。 “謝禮錢”的數量一般為對方送的香典錢的一半或1/3。同時還要回送洗澡巾、被單、毛料、白布料、陶器、漆器、茶葉等禮品。最近幾年也有採取不向個人而向社會福利設施捐款的形式表示感謝的。但在這種情況下,往往要寄一封感謝信,信中寫上“承故人意願,敬許向社會福祉捐獻”之類的話。
西方國家的喪葬禮儀基本上屬宗教式的喪葬禮儀。葬禮一般遵循死者生前遺囑、遺言確定是土葬或者火葬。葬禮儀式多在教堂舉行。
西方喪葬禮俗主要受基督教文化的影響。基督教將每一個人的靈魂直接與上帝發生關係,不允許偶像崇拜,崇尚靈魂昇華而輕視肉體,因此西方的喪葬風俗是簡喪薄葬。基督教的喪禮更多地是為死者祈禱,祝其靈魂早日昇入天堂,解脫生前痛苦。基督教認為人死後靈魂需要安靜,因此喪禮非常肅穆。在基督教文化影響下,上至王公貴族,下至平民百姓,喪葬基本從簡,即所謂在上帝面前“靈魂平等”的原則。
近現代以來,由於崇尚“科學精神”,尤其是實驗科學的興起,使西方人能以一種“科學的眼光”來看待死亡,進一步淡化了社會對殯葬的熱情。西方崇尚“個人本位”,主張“以個人為中心”,因此在喪禮中,也是以死者為“中心”,重在安置死者的“靈魂”。
西方雖然民族眾多,但是在基督教文化的影響下,喪葬禮俗基本大同小異,下面就說說西方喪禮中比較一致的方面。
西方殯葬禮俗有洗屍、更衣、停屍整容、送葬哭喪、宴謝、祭奠等程序,基督教儀式幾乎貫穿其中。一般由神父主持追悼會。神父介紹死者生平並為之祈禱,下邊親友則一同禱告。完畢以後由四人一角一人抬著棺材走向墓地,神父、親友跟在後邊送葬。下葬時,神父還要再為亡者祈禱。無論是初終還是在教堂,也無論是在送葬路上或下葬時,親友都不能大聲嚎哭,只能默默流淚或嚶嚶啜泣,意為不要打擾死者靈魂安靜。下葬時,隨土撒入一些花瓣,葬畢在墓前立上十字架,放上一束鮮花,親友就可以默默離開墳墓。人們在居喪的第九天、第二十天、第四十天和一周年都要舉行祭亡靈儀式。
現代西方,喪事不再是各自操辦,而是由殯儀館“一條龍”服務。宗教儀式、紀念儀式均在殯儀館進行。送葬也由殯儀館靈車送。他們對死者相當敬重,殯儀館接送屍體時,其他車輛主動讓道,並鳴笛以示哀悼,路人也注目肅立。
古希臘人將埋葬死者視作其親屬的神聖職責和不可推卸的義務,是虔誠敬神的表現,是遵守祖訓的象徵。
墳墓的出現源於對祖先崇拜的需要。米諾人在其文化發展的早期就開始修建被稱為“陶勒斯”(tholos)的合葬穹頂墓。到了青銅時代的舊王宮時期,原來流行的氏族集體墓葬已不流行,去而代之的是單人葬墓,隨葬品主要為日用品和私人印章等。此時王族豪華陵墓尚未發現。到了新王宮時期,陶棺葬石室墓十分流行,有的陶棺相當講究,外壁飾有表現祭祀場面的圖畫,隨葬品已出現金銀飾品等。
克里特的克諾索斯陵墓是這一時期陵墓的最具特色的代表,展示了米諾斯貴族葬禮的盛大與奢侈。它位於克諾索斯王宮南部,用方正的巨大石塊砌成。墓室中有庭院、圓柱廳、神堂、內室等,內部有走廊與各室相通。圓柱廳中的牆壁上繪有像徵權力的雙面斧。整座分明是依照王宮的佈局修建的,而且規模絲毫不遜色於王宮。死去的國王儼然是做為至高無上的判官審判著陰間的一切的。
邁錫尼時期,普通百姓被埋在山坡上或是岩石的地下室中,死者有一個存儲器皿、武器和裝飾品。國外的安息地則是當時流行的豎穴墓。墳墓高大宏偉,隨葬品有各種貴重物品。晚期的邁錫尼文明中,王族墓流行圓頂墓,隨葬品一般為十分精緻的金銀製品。其中“阿特柔斯王寶庫”的園頂墓體現了這一時期的陵墓特色。墓高13米,直徑14.5米,東側有寬6米,長35米的墓道,大門高10.5米,有重達120噸的巨石做蓋。
從荷馬時代到古典時代,希臘人的喪葬儀式的基本程序一直延續下來,沒有多大改變。即清洗屍體、塗油屍裹、停屍舉哀、焚燒或土埋。其間必須有親朋好友的慟哭,送葬的人群,主祭人的祈禱奠酒,奉獻祭品犧牲,最後是葬禮宴會。
在儀式的整個過程中,每個環節都是不可忽略的。對死者的清洗、塗油、包裹是一種儀式化的洗滌,以達到淨化的目的。家人的悲痛有一整套儀式化的行為來表達:死者的親屬拔掉自己的頭髮,撕破衣服,搥胸頓足,嚎啕大哭,翻滾在臟雜的污穢裡,發出悲戚的長號,呼喚著死者的名字——這不僅能減輕失去親人的痛苦,而且是一種對於死者的義務,只必需的。屍體一般停放三天后出殯,富人多用馬車裝載棺木。在送葬的隊伍中,通常是男人走在最前面,婦女跟在棺木的後面。每個家族有自己的墓地。葬禮有死者最親近的人來主持。他負責向死者獻祭,祈禱並行奠酒禮。如果是火葬,還需要他從灰燼中將死者的遺骨收拾起來,放在骨灰翁裡。祭獻品主要有兩大類:一是生活用品,對男人多祭獻武器、刀劍和男人的飾品;對女人多祭獻珠寶、衣服和紡織用品。也有床、椅、陶罐、水瓶等,這些物品有些是真實的,有些是泥土捏制的代製品。另一類是食品和動物犧牲。在祭獻死者是,人們總是小心地在墳墓旁將牛奶、葡萄酒以及動物的鮮血注入地下,以供死者享用。一些富人的墓前還有長方形的墓碑,上面有紀念性的詩句和浮雕,表現了對現世的留戀或對死者的讚美。宴會是稍後在死者家中舉行的。在下葬十三天后,死者的親屬要請親朋好友一起,追憶死者生前的種種業績,藉以寄託緬懷之情。席散,哀悼期也隨之結束。之後,對死者的哀悼便併入該城邦的“死者之日”中,每逢這一天,每戶人家都會到自己家的墓地為死者清掃整修墳墓,致祭祈禱,祝愿死者平安並保佑生者幸福。
《伊利亞特》中記載了帕特羅克洛斯的葬禮,人們先向斯佩爾赫累斯舉行了盛大的祭獻,將其生前的愛犬、馬、羊、牛殺死並殺死幾個戰俘殉葬。然後焚化他的遺體,將骨灰裝進黃金罐中,為他修建了巨大的陵墓,並舉行了盛大的競技活動,分送各種貴重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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