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3日星期一

中國傳統喪葬禮儀中的文化價值觀



殯葬文化是中國文化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禮儀文化又是殯葬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國素稱“禮儀之邦”,歷來重視禮儀行為,而喪葬禮儀是禮儀中最為獨特,最為引人注目的一種,因為喪葬禮儀是關於死亡的儀式,是人們既感到恐懼,而又不得不面對的人生重大儀式,其中既夾雜著恐懼和敬畏心理,更有著對新生的渴求和追求生命的永恆和不朽。世界各民族都在其歷史文化的演變過程中形成了不同特色的喪葬儀式,而其中中國傳統的喪葬儀式是最為繁縟、最為隆重和最有特色的。在中國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的轉型過程中,許多傳統的中國文化在內外的衝擊之下,逐步地喪失了她的影響力,中國喪葬文化中的禮儀文化也是如此。一個國家一個民族的文化傳統是她的根,雖然在表面上我們阻斷了某種行為和習慣,但在民族的心理上我們不可能輕易地了斷,“尋根”心理在世界各地的民族中仍隨處可見。出於尋根探源,也出於對現代殯葬禮儀的反思,本人對傳統的喪葬禮儀表現出濃厚的興趣。

我在本文中從傳統喪葬禮儀研究的視角對喪葬禮儀文化進行分析。囿於文章的篇幅,我不可能從文化中的各個方面進行全面的分析,而只能對文化中的主要方面——文化價值觀進行分析。 “文化分析是將文化作為一個整體來考慮。要分析一個整體的文化,涉及的主要問題是確定其主流價值觀和標准文化的基本要素是傳統(通過歷史衍生和由選擇得到的)思想觀念和價值,其中以價值觀最為重要。”'價值觀是文化中的核心成分”。因而,我對喪葬禮儀的文化分析,主要是揭示出喪葬禮儀背後所蘊含的文化價值觀。對喪葬禮儀的文化分析主要從以下兩個方面進行:“觀察這些文化是如何在社會行為中得到體現的,研究價值觀和觀念如何塑造物質文化,同時又為物質文化所決定的。 ”通過對以上方面的研究和思考,我認為,蘊含在中國傳統喪葬禮儀中的主要文化價值觀念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孝的觀念

孝在中國文化中,在儒學中具有原發性、綜合性,是其核心、根本與特色。我們從孝的基本含義“事親”這一方面來看,為人子怎樣事親才算是孝呢?古代言孝的儒家經典《孝經》裡面說:“孝子之事親也,居則致其敬,養則致其樂,病則致其憂,喪則致其哀,祭則致其嚴。五者備矣,然後能事親。”概括說來,孝包含事生和事死兩個方面,而在事死方面猶為重視,喪葬禮儀可以看作是對事死方面的展現。對事死的重視我們可以從以下幾個方面找到證據。第一,孝的最初形式是強調對先祖的祭祀,是念祖懷親。氏族制時期“孝觀念行為更側重對父母后事的處理,以及追薦、懷念先人的習俗方面。”“早期的孝觀念和行為,懷念祭祀父母應該是更為中心的事。”第二,歷代強調孝的教化功能,禮儀社,而其中最重要的形式即通過喪葬活動。
《孝經》中說:“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 《論語》中說:“慎終追遠,則民德歸厚矣”。第三,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繁榮,喪葬禮儀受到社會的高度重視,並以此來檢驗後代子孫是否孝順,故有“孝莫重於哀”一說。第四,把事死提到與事生同等重要的地位,其實質是凸顯事死的重要性。 《中庸》中說:“事死如生,事亡如存”。

孝觀念作為一種觀念形態總是要通過許多具體的形式表現出來,在喪葬中則是通過禮儀形式。
“中國傳統的殯葬禮儀中貫穿著儒家的'孝文化',各禮儀環節是按孝道的思路設計的。”孝觀念在葬禮中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即對喪葬的重視和對喪葬質量的重視。

對喪葬的重視引發出繁縟的喪葬禮儀形式和較規範的喪葬制度。喪葬禮儀是後代子孫對長輩的最後一種盡孝的形式。為了體現孝子賢孫對長輩的孝敬之情,哀戚之心,儀式儀規非常繁縟。仔細考察喪葬禮儀的程序設計,我們可以發現,孝觀念是其中的主要脈絡。喪葬禮儀中的孝觀念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事生”的後續行為,這主要體現在初喪禮儀之中。子孫不因長輩的謝世而有所懈怠,初喪禮儀中搬鋪儀式、沐浴更衣儀式、飯含儀式,覆面儀式、招魂和送魂儀式等都包含有孝敬之意。比如沐浴更衣儀式,既是讓死者乾乾淨淨地到達陰間,為祖先所收容,又表達了這是生者最後一次侍候死者。第二,對長輩去世的哀痛之情。對長輩去世的哀痛之情既是自然流露,又是孝的體現。在整個葬禮過程中,晚輩們竭力渲瀉內心的哀痛之情,同時又都在精心自塑“孝男孝女”的光輝形象。對於哀痛的設計,其中有兩個方面是必須注意的,一是必須有哀傷的表現,否則便被視為不孝,二是哀傷要適度,不能以死傷生。哀傷之情貫穿整個葬禮,集中體現在以下儀式中,包括奔喪、弔喪、大斂、出殯時的哭喪儀式等。我們以出殯時的哭喪儀式為例。出殯時必須有全體後代的哭聲,而且哭聲要大,如果出殯沒有哭聲相伴,就會被別人笑話,其後代子孫也會被人視為不孝。為達到效果,民間還出現了職業性的哭喪者,專門替人哭喪。哭喪還有特別的講究,哭的內容和形式都有相應的規定。第三,葬後對長輩的哀悼之情。子孫後代與長輩的關係並不隨著葬禮的結束而停止,生者與死者的對話,死者與生者的糾葛還將持續相當長的一段時間,有的甚至持續到生者的生命結束,這也符合“生,事之以禮;死,葬之以禮,祭之以禮”的精神。死者葬後,還會定期舉行一些活動或儀式,以維持與死者的關係,同時體現“念祖懷親”的孝道觀念,這些儀式包括守孝、服喪、掃墓、祭祖等等。

在喪葬禮儀的形成過程中,還出現了製度化和規範化的傾向,即形成一定的喪葬禮儀制度。這種禮儀制度是封建統治者“移孝作忠”的結果,是為了維護統治者的政治需要,其中核心的觀念是“重孝道、明宗法、顯等級、隆喪厚葬”。喪葬禮儀的形成有兩條途徑,一個是由俗而禮,一個是由禮而俗。喪葬禮儀制度與喪葬風俗相比​​,它的規範性更強,影響面更大我國喪葬禮儀的製度化從進入奴隸社會就開始了,從《周禮》、《儀禮》和《禮記》等典籍中,我們可以很清楚地看到,喪葬禮儀在周朝就已經非常完善了,它們在喪禮、墓地、棺槨、隨葬品及禮制的監督執行等方面,都做出了具體而且詳細的規定。喪葬禮儀制度主要包括喪禮制度、喪服制度、居喪制度、陵墓制度和明器製度等。

對喪葬質量的重視,主要表現在厚葬上。中國傳統社會的喪葬歷史從總體上來講是隆喪厚葬,其背後的核心觀念是靈魂,即逝者去世後在另一個世界仍可像生前一樣享受現實世界的物質生活的後代子孫的孝意。

二、靈魂的觀念

喪葬的起源與原始人的靈魂觀和靈魂不死的信仰緊密地聯繫在一起,喪葬禮儀中的許多儀式和做法也與靈魂觀念直接相關。正是靈魂的觀念,才為中國傳統喪葬禮儀中的繁縟、恭敬、敬畏等行為或態度等找到心理學的根據。

那麼,靈魂的觀念是什麼呢?第一,傳統時期的中國人相信靈魂是存在的。靈魂是存在的是包括中國人在內的世界上許多民族的共同信仰,它也是原始宗教產生的一個重要原因。在原始人的心目中,萬物都是有靈魂的,不僅是人而且所有的動植物乃至無生命的東西的背後都藏著一個“精靈”。在萬物有靈觀念的基礎上產生了原始的宗教形式——原始圖騰。第二,靈魂可以獨立於人的身體​​而存在靈魂寓居何處,人們不得而知,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靈魂既可寓居於身體之內,也可以在身外遊蕩。靈魂的這種來去自由確實為人們解釋許多無法理解的事情提供了合理的說明。比如說生病,原始人相信,生病是人的靈魂出走之後,沒有及時回到體內。又如做夢,做夢不過是人的靈魂暫時離開身體,人們醒來後,靈魂便又回歸肉體。再如死亡,這個人們無法解釋的生命之謎,便可以合理地解釋為靈魂的永久離去。第三,靈魂是不滅的。靈魂與肉體不同,肉體只是靈魂的寓所,是會滅亡的,而靈魂卻是永生的。
“既然靈魂在人死時離開肉體而繼續活著,那麼就沒有任何理由去設想它本身還會死亡;這樣就產生了靈魂不死的觀念。”第四,靈魂在另一個世界活著,但並不是跟活著人斷絕關係,它仍以各種方式與生者保持著密切的聯繫。

既然靈魂可以獨立於肉體而存在·,並且靈魂是不會滅亡的,那麼,對於靈魂的處理就是喪葬禮儀必鬚麵臨的事情。靈魂觀念對於喪葬禮儀的影響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靈魂的觀念引發了喪葬禮儀。既然靈魂是不死的,而它又以種種方式與活人保持聯繫,那麼對於肉體的處理不僅必要而且十分重要,這樣原始的喪葬方式就產生了。第二,由於靈魂永存人間,禍福人類,因而在對靈魂的處理上,表現出既討好又討嫌靈魂的矛盾心理。比如,對於非正常死亡者的靈魂,以及夭折小孩的靈魂,人們往往認為他們的靈魂是兇的,不能葬人宗族墓地,同時人們又以不同的葬式來處理不同的靈魂。對於正常死亡的靈魂,以及對於祖先的靈魂,人們則是重視有加。人們竭儘自己的智慧,事鬼敬神,希望得到鬼魂的庇護。討好鬼神的方式很多,在喪葬禮儀中主要表現的方式有沐浴儀式、飯含儀式、覆面儀式、厚葬、水陸道場、祭祀儀式等。第三,靈魂對於人們是如此重要,以至於在喪葬禮儀中,還有專門的處理靈魂的儀式:招魂和送魂儀式。招魂儀式是在死者剛死亡的時候就開始了,這一儀式含有最後一次挽留死者的意思。如果死者不能複生,則馬上舉行送魂儀式。送魂儀式的目的,是讓靈魂到達他的目的地。在送魂儀式中,人們像送生者上路一樣,要為靈魂指路,贈送一定的食物和金錢,要點上長明燈,為靈魂照亮前進的道路。人們鄭重其事地以一定的方式處理靈魂,好讓靈魂順利地到達。招魂和送魂儀式也表現了人們兩種相互矛盾的心態。前者是希望死者靈魂復轉再活轉過來,而後者則告知死者靈魂迅速離去,不必在此逗留作祟。第四,靈魂觀念引發了中國傳統的鬼神崇拜。鬼神崇拜是葬後禮儀產生的直接根據,其中包括了懼怕、討好、孝等因素。由此產生的葬後禮儀,主要包括居喪禮儀、喪服制度、祭祀儀式等。

三、等級的觀念

傳統等級觀念脫胎於奴隸社會,完善於封建社會,反映等級制度,並為思想家所論證、為法律所強化,因而成為一種認知方式、一種思維方式、一種行為準則,成為傳統文化,尤其是傳統政治文化的重要內容之一。所謂傳統等級觀念,有以下兩個要點:(1)人是有等級的而非平等的,所“天有十日,人有十等”。
(2)每個人應按其所歸屬的等級行事,各安其位,各盡其職,享有相應權利,履行其應盡義務。

中國傳統的“禮”制,很大程度上就是一種等級制度,因而在中國傳統喪葬禮儀中包含有明顯的等級觀念。我們可以從喪葬禮儀發展史中可以窺見這一特點。中國的喪禮葬禮自周代以來歷代均有改革而且繁簡儀式也有所不同,但是長久以來均以漢族為代表,其基本觀念也始終未曾動搖。我們考察中國喪葬史,便可以看出,等級觀念是喪葬禮儀中的一個重要觀念。夏商周時期,中國古代的喪葬禮儀已向系統化、程序化、制度化的方向發展。特別是周代,為一個崇尚禮儀的時代,喪葬禮已經非常完備。從《周禮》、《儀禮》和《禮記》中,我們可以看到當時喪葬規則的一個最大特點便是平民與士以上統治者的區別對待,這種區別往往以士為分界點,對平民不再做出更為具體的禮俗規定或者提出詳細的要求,但對土以上的各個統治階層,則做出相應的詳細禮制規定,以區別從帝王到諸侯到士大夫之間的不同階層地位、權力、爵秩。戰國時期,中國古代的喪葬禮儀已基本具備。當時喪葬禮儀的特色,在於強調倫理秩序的充實和道德架構的建立,由此規定出親屬團體的層級親疏關係,以及比附於社會的政治等級制度,使倫理秩序與政治秩序在喪葬禮俗中獲得有機的統一。由於喪禮無不本之倫理秩序和政治秩序,故而其外在的表現形式也變得十分繁複。唐朝是我國封建社會最為繁盛的時期,各種體現封建等級禮儀的發展登峰造極,喪葬禮儀制度也發展得很完善。明代統治者出於人倫教化、穩固政權的考慮,對庶民百姓的喪儀制度、居喪制度、服喪制度、葬法等均有嚴密詳盡的法令限制。從某種意義上說,喪禮是中國傳統社會等級制度的一個縮影。

中國傳統喪葬禮儀中的等級的觀念,主要表現在喪葬禮儀中的以下幾個方面:第一,葬禮過程中的禮儀表現出不同等級的不同的處理方式以及儀式繁簡的差異。比如飯含儀式中,死者的身份不同,所含物品不同,即使是同一類物品其數量也不同。
《禮記·雜記下》記載,“上古天子飯含九貝,諸侯七,大夫五,士三。”飯含儀式,自周代後歷代沿襲,只不過隨著社會所崇尚的富貴的物質形態不同,飯含之物有所差異。又如,不同的身份等級,其停殯待葬的日期不相同。在儀式的繁簡上,也是根據現實社會中不同社會身份的死者,其喪葬儀式也不相同,官階越高,儀式越繁,奢侈的程度上也越高。第二,在喪服制度上,表現等級的觀念。按照《儀禮·喪服》的規定,喪服分五個等級,包括斬衰、齊衰、大功、小功、緦麻五等。從表面上看,守喪是一個純血緣親情問題,其實五個不同的等級都表現出君臣、父子、夫婦之間的差異,是等級觀念的體現。比如,喪葬禮儀中反映出男女社會地位的等級差異,據《儀禮·喪服》中記載,兒子給父親服斬衰,為母親只服齊衰,若父親已去世,服齊衰三年,未去世只服一年。妻子為丈夫服斬衰三年,丈夫則只為妻子服齊衰一年。第三,墓葬制度反映出社會等級的差別。陵墓的大小、高低、形制反映出死者生前的地位、權力和財富。比如西漢時代對各種不同身份地位人的墳丘的高低大小有較明確的禮制規定,墳丘禮制趨於完備。又如,在棺槨的數量上,西周規定天子四重,諸侯三重,卿大夫再重,士一棺一槨。第四,隨葬品反映等級的的差別。隨葬品的豐儉反映出社會等級制度的差別。比如殷商時,奴隸主隨葬明器與生前佔有財富和本身的地位有關。其它朝代在明器的等級表現上也非常明顯。

四、和的觀念

“在文化價值取向上,中華民族文化價值觀以和諧文化模式為基礎。”《論語》上也說:“禮之用,和為貴”。在喪葬禮儀中也體現出“和”的文化價值觀念。它主要表現在,通過喪葬禮儀實現人與人之間,人與群體和社會之間,人與自然之間的和諧。第一,通過喪葬禮儀活動達到家室和宗族的和諧。喪事的處理在中國傳統社會中不僅僅是一個家庭的行為,它往往是一個家族或宗族的行為。在中國傳統的鄉土社會中,葬禮是一件大事,也是民間各種儀式中最為隆重,也最為鋪張講究的儀式,喪事不是由幾個人單獨完成了,而是需要家族成員的參與。葬禮是公開性的活動,也是一次社會聚合的機會,通過葬事的處理達到家庭的和諧,家族內的相互了解和和睦,達到了鄰里之間的互助,尤其重要的是,通過喪葬禮儀活動,達到了對子孫後代的教育。由此可見,喪葬禮儀的和的功能以及教育功能也具有不可忽視的

重要意義。第二,喪葬禮儀中還含有人與自然和諧的觀念。人從自然中來,又回到自然中去,比如“人土為安”的觀念就是一個明顯的寫照。

總之,我們考察分析中國傳統的喪葬禮儀,可以發現,喪葬禮儀中有許多外在的形式,在不同時代也有不同的表現,但蘊含在其中的價值觀念卻較為穩定。揭示喪葬禮中的價值觀,對於我們重新認識中國傳統喪葬禮儀,重新評價中國傳統喪葬禮儀,取其精華,棄其糟粕,對於構建現代喪葬禮儀是一個重要的啟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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