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6日星期五
文化的融合與喪葬禮儀的變遷
雖然儒家确立了中國喪葬禮儀的大傳統,但習俗是在民間約定俗成的,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考察中國傳統民俗的成立,約略可以看出兩條途徑,其一爲由上而下,由禮而俗;另一條則爲由下而上,由俗而禮。喪葬禮儀也是如此,既有所謂儒家制定的禮,又有種種民間雜俗,前者具有濃厚的倫理化傾向,而後者則充滿了宗教氣氛。 喪葬禮儀中的民間雜俗大多是由于宗教的影響,因爲幾乎人類的所有宗教都以關心死亡及生命的歸宿爲主旨。影響中國傳統文化最大者莫過于佛教、道教、儒教以及民間宗教。儒家具有濃厚的世俗色彩,因此有些學者否認它是一種宗教。它對傳統喪葬習俗的影響便是上文所論述的種種禮制。下面我們試探讨佛、道教與儒教的融合以及由此而來的喪葬禮儀變遷。佛教原成長于印度,兩漢之際,中國通向西域各國的絲綢之路已經開通,這是中西文化交通的第一次高峰。佛教勢力也從印度本土擴展到大夏(阿富汗)、安息(伊朗),最後傳入中國。漢末戰亂,民不聊生,佛教迅速在民間興盛起來,經過魏晉南北朝及隋唐曆代,佛教終于成爲中國三大教之一,對中國文化的各方面均帶來了不可忽略的影響。佛教對中國喪葬文化的影響首先表現在它帶來了一種新的死亡觀念。在傳統中國文化中,一直存在靈魂不死的信仰,但經儒家倫理化解釋,越來越關心的是死者的靈魂,靈魂附于虞主,供奉于祖廟。但對于死者生活的世界及靈魂的歸宿、變化則幾乎沒有什麽說明。佛教則帶來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及“六道輪回,轉世托生”等觀念,從而爲人類的死亡世界做出了明确的解釋。佛教的“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和中國上古信仰中的報應有類似之處,這也是兩種文化融洽溝通的結合點,但佛教教義更加系統化、更加明确,這也是它爲民間乃至上層廣泛接受的原因。按照佛教的理論,衆生有身口意三種活動,其中身是身體發生的動作,口是嘴說的言語,意是人的思維活動,三種活動又稱爲業。衆生有善、惡二業之分,順理利人爲善,違理損人爲惡。善業有十種:不殺生、不偷盜、不邪淫、不妄語、不兩舌(搬弄是非)、不惡口(說不恭敬的話)、不绮語(花言巧語)、不貪欲、不嗔圭心(上下結構,念仇)、不邪見。前三種是身業道,後三種是意業道,中間四種則是口業道。與此相對的則是十不業道。佛教認爲業是産生結果的原因,即業因,由業因而來的果報便是業果。衆生按照今世的業力可在來世獲得不同的果報,行善者得善報,行惡者得惡報。果上又可造新業,再感未來果報,如此往複流轉,在過去、現在、未來三世,天上、人間、阿修羅、地獄、餓鬼、牲畜六道,胎生、卵生、化生、涅生四生裏輪回貫通轉生不止。這就是所謂“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六道輪回,轉世托生”。佛教的傳入對喪葬禮儀之變遷所産生的影響也是不容忽略的。首先,佛教爲華夏民族帶來了一種新的喪葬習俗——火葬。 火葬在中國古已有之,如《墨子·節葬下》雲:“秦之西有儀渠國者,其親戚死,聚柴薪而焚之,熏上,謂之 退,然後成爲孝 子。”《荀子·大略》亦雲:“氏羌之虜也,不憂其系壘也,而憂其不焚也。”但中國曆史上的火葬在佛教傳人以前,一直隻限于邊少數民族,爲中原華夏族所不斥。佛教因爲信奉六道輪回、轉世托生的死亡觀念,對死者肉體并不關切,實行的是所謂“荼毗”——火葬。佛教在中國的傳播,使火葬亦随之傳布開來,唐代敦煌地區由于地處中西文化交通的最前沿,便已開始流行火葬。至宋,火葬已廣泛流行于中國各地,尤以河東、江南、福建等地爲盛,以至宋、明統治者不得不嚴加禁止,并設立漏澤園、義冢,以解決貧困者無力購置墓地的問題。這些措施又反證了中國火葬之盛,據有些學者研究,“凡是佛教昌盛的地方大多也是火葬流行的地區”。佛教還給中國傳統喪葬禮儀程序帶來了所謂“七七追薦”。七七追薦又稱七七齋、水陸道場、水陸大會、水陸會、水陸齋儀等,是一種超度死者亡靈的大法會,主要來源于佛教信仰。在佛教的輪回轉世觀念中,人死後在七七四十九日内,分七階段随業力受生,七七追薦便是爲了替死者消罪免禍、誦經修佛,以投入善良之家,因而延請和尚設齋念經,禮佛拜仟,追薦亡靈。七七追薦在南北朝開始流行于世,《北史》卷八o《胡國珍傳》記載了北魏靈太後之父胡國珍死後延請和尚做七七齋的情景。唐以後,此風更盛,而且和尚開始參與儒家所制定的其他喪葬程序,故司馬光說:“世俗信浮屠狂誘;于始死及七七日、百日、期年、再期、除喪,飯僧,設道場,或作水陸大會,寫經造像,修建塔廟,雲爲此者,減彌天罪惡,必生天堂,受種種快樂;不爲者,必人地獄,剉燒舂磨,受無邊波吒之苦”。道教是中國本土宗教,早期道家隻講煉丹成仙,在民間并無多大影響。但在發展過程中,它逐漸吸收了儒、佛教的許多觀念,終于和儒、佛成鼎足之勢。從道教對中國傳統喪葬禮儀的影響中,亦可看到道教與儒、佛二教的關系,可以說,道教本身便是一種文化溝通和融合的産物。道教給喪葬文化帶來的首先是十殿冥王的地府信仰。在道教形成之前,中國文化中已有較爲模糊的陰間概念,漢代的鎮墓文中,便發現了很多陰間的官吏和職稱,如墓皇墓主、蒿裏君、泰山令等等。同時,佛教也有彼岸世界的種種信仰和觀念,但道教将這些系統化、具體化,建構了一個具有嚴密組織體系的地下世界。傳說中道教的冥界在酆都(今重慶豐都),其君主稱爲酆都大帝,下轄十位冥王: 第一殿爲秦廣王,是鬼魂的報到處,稱黃泉黑将,管生死壽天;第二殿爲楚江王,掌功過,是初動刑處,有16個小地獄; 第三殿爲宋帝王,主管刑法,有黑蠅大地獄和16個小地獄; 第四殿爲五官王,專管詐僞、欺人之類案子; 第五殿爲閻羅王,這是從佛教中借過來的,梵名爲奈落伽(naraka)、泥犁(niraga),據說是“地獄之王”; 第六殿是卞城王,專管奸淫、盜竊;第七殿是泰山王,這是從中國傳統信仰中移置過來的,在道教信仰中,專管僧、道犯罪; 第八殿是平等王,專管大案要案,有阿鼻地獄,這也是從佛教中借>的; 第九殿是都市王,專管不孝不悌、邪惡作僞; 第十殿是轉輪王,這也是從佛教中來的,他所管轄的也是佛教信仰中的“六道輪回”。道教給中國傳統喪葬文化帶來的還有相墓術等等。筮宅蔔日是《儀禮》中便已記載的喪葬禮儀,但到了道教手中,已發生了根本的變化,俨然成了一門大學問。由于相墓術與儀禮關系不大,而且本身非常複雜,此處從略。但相墓術的興盛卻給喪葬禮儀帶來了新的變化,即停葬之風的出現。儒家所制定的喪禮中,本有停葬之風,如《禮記·禮器》雲:“天子崩七月而葬……諸侯五月而葬……士三月而葬。”但自相墓術流行以後,因選擇吉地頗費時間,竟有停葬達二十九年之久的。道教的影響還深深體現在喪葬禮儀程序中,雖然官禮及司馬光、朱煮等人所修的家禮極力排斥佛、道二教對喪禮的影響,力主恢複儒家禮制,但在民間習俗中,往往各教并行不悖,聖人、術士、和尚。因道教的影響而産生的喪葬禮儀有山人批書、出殃、接煞等等。所謂山人批書是指在人死初始時請陰陽先生選擇入殓吉時。這些在古禮中本是由蔔人通過占蔔的方法來決定,但道教興起後,全部由術士替代了。出殃是指将死者亡靈從家中導引出去,據說死者亡靈在此日化着紅、黃、青、白、黑五色之一成氣狀從家中出來,凡遇者必有大災。因此需請陰陽生推算出殃日期、方位、顔色等,以趨吉避兇。接煞則因南北地域差異而不一,在南方是接死者本命之神返家,在北方則是驅除不祥之氣,因此清人盧文弨《顔氏家訓》校訂本雲:“北人逃煞,南人接煞。”但不論是逃煞還是接煞,其方法均是請道士作法,目的也同在于避兇趨吉。以上論述了佛教和道教對中國傳統喪葬文化的影響,其實,在中國民間,并沒有像學者那樣将儒、佛、道截然分開,尤其是唐宋時期,三教呈現出互相溝通、互相融合的趨勢。宗教的融合也深刻地體現在喪葬禮儀中,那便是以儒家傳統喪禮爲主體,融合了佛、道二教的喪葬禮儀的出現。明代小說《金瓶梅》中所描繪的李瓶兒葬禮是一個典型的個案。其基本程序是儒家的,如裝斂、報喪、飯含、成服、大斂、出殡等等;但其中又雜以衆多佛、道習俗,如請陰陽生批書、置七星闆、釘長命釘等是道教習俗;而念倒頭經、做七七齋則是佛教習俗。更爲有趣的是做七七齋時,首七由和尚念經,二七由道士做法事,三七是和尚念經,四七爲喇嘛念經,五七又是道士做法事,六七不念經,七七又由女尼誦經,真是魚龍混雜,但正是這種看似矛盾的習俗形成了自明清以後中國傳統喪葬禮儀的主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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